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的规则,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、修建装饰装饰用到的资料、食物、农业生产资料、工业生产资料等26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检查,现将检查成果予以发布。
本次共检查了天津、上海、江苏、福建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重庆等11个省、直辖市30家公司制造的30种轿车用空调器产品。
本次检查根据《轿车用空调器》GB/T21361-2008等有关规范的要求,对轿车用空调器产品的制冷量、送风量、压缩机驱动功率、能效比、绝缘电阻、电气强度、接地电阻等7个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检查发现有2种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,涉及到制冷量、压缩机驱动功率、能效比项目。
制造商:十堰东杰车用空调有限公司生产厂:十堰东杰车用空调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
压缩机驱动功率(规范值:≤2310W/实测值:2566W)、能效比(规范值:≥1.90/实测值:1.82)